2013-03-07 亞洲大學財法系到台中地檢署、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參訪,分享法官審判經驗、實地法庭模擬,讓課堂所學與實務結合。
亞洲大學(Asia University, Taiwan)財經法律學系,3月6日由財法系蘇滿麗老師帶領該系80位學生分別前往台中地檢署、台中地方法院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等參訪,不但瞭解檢察官開庭程序、法院審判流程,還實地進行法庭模擬;財法系同學們還與台中高分院資深法官座談,分享司法實務與經驗,讓課堂上所學與實務結合,收穫滿滿。
蘇滿麗師生一行人,3月6日上午9時到台中地檢署,由地檢署人員指導同學們參訪檢察官偵查犯罪的「偵查庭」,地檢署人員為同學們介紹偵查庭裡相關人員座位、配置以及偵查庭裡的錄音設備,進一步瞭解檢察官開庭程序;稍後,同學們再到地方法院旁聽法官審理案件的流程,了解法院與地檢署不同之處;並觀賞了法治宣導影片,並進行有獎徵答,反應熱絡。
此外,在蘇滿麗老師及高等法院許科長聯絡協助下,力邀林宜民、唐光義等3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資深法官,與亞洲大學財法系同學們中午用餐、晤談;財法系三年級王姵文等位同學於餐後踴躍發問,分別詢問林宜民等3位法官「可否分享當年讀法律的經驗?」、「對死刑存廢的看法」、 「身為法官是否會受媒體影響判決?」等問題。
林宜民、唐光義等位法官回答說,唸法律的大學生,除了要唸好法律科目,還要多讀課外的書,培養廣泛的興趣;至於死刑的存廢,據國外學術研究結果,死刑存廢與否,跟刑案發生率,沒有多大關連;而法官面對案件判決,難免受到媒體報導的壓力,「不過,法官審判,還是都會依據證據來審判!」。
6日下午,財法系大三、大二同學轉往高等法院的大法庭,進行模擬法庭,邀請高等法院法官林宜民擔任模擬法庭的審判長,同學們「扮演」檢察官、辯護人、書記官、通譯及被告,進行模擬案例,將刑事訴訟程序流程演練一遍,蘇滿麗老師當場解說「人別訊問」、「具結」等法庭訴訟流程,讓同學們將課本上所學,透過這次的機會實地而具體的結合。
亞大財法系學會幹部莊皓翔說,很難得能實地到地檢署、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參訪,由法官帶領同學們模擬刑事訴訟流程,讓同學們大開眼界,也學到了課本以外的實務經驗,更了解法官審理案件過程的辛苦,對同學們未來課程的學習,有莫大的鼓舞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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