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律學系舉辦全球科技與法律國際研討會!

張貼者:2013年7月19日 凌晨1:06ASIA Asiau   [ 已更新 2013年7月19日 凌晨1:06 ]

2012-05-18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舉辦全球科技與法律國際研討會,邀請智慧財產局副局長朱興華、德國以及加拿大學者蒞會演講。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舉辦「全球科技與法律國際研討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朱興華蒞校演講。

圖說: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舉辦「全球科技與法律國際研討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朱興華蒞校演講。

亞洲大學(Asia University, Taiwan)財經法律系今(18日)天舉辦「哈佛講堂裡的交換故事-2012全球科技與法律國際研討會」,由資深副校長兼產學長黃永勝、財法系主任邱太三主持,邀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朱興華、德國魏馬哲(Mr.Matthias Wetzel)律師以及加拿大Vancouver Island University物理系系主任Brian Dick教授蒞會演講。朱副局長強調,在知識經濟爆炸的時代,產業唯一不變的原則,就是天天創新改變,累積智慧資產。

 

朱興華副局長以「我國智慧財產權發展與產業之應用實務」為題演講,他以美國NBA球星林書豪註冊「LINSANITY」、「JEREMY LIN」商標為例,說明林書豪透過代理人於2012年2月主張就「LINSANITY」、「JEREMY LIN」有使用優先權,並且以此在美國申請註冊商標,同時指定使用於「行李袋、杯子、衣服、玩具、運動飲料」等商品。對消費者而言,「LINSANITY」、「JEREMY LIN」商標即代表NBA紐約尼克隊的控球後衛林書豪。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講師魏馬哲Mr.Matthias Wetzel,以「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的侵權責任以及處理方式」為題演講。

圖說: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講師魏馬哲Mr.Matthias Wetzel,以「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的侵權責任以及處理方式」為題演講。

朱副局長強調,倘若林書豪以外之人以「LINSANITY」、「JEREMY LIN」等商標申請註冊,除了可能構成侵害著名人物姓名權而不得註冊外,也可能因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著名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或有減損著名商標或標章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或知悉他人商標存在,意圖仿襲而搶先申請註冊的情況,而不得註冊。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講師的魏馬哲Mr.Matthias Wetzel律師(目前為德國慕尼黑 Heisse Kursawe Eversheds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以「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的侵權責任以及處理方式」為題演講。他指出,透過購物平台(例如,ebay, yahoo奇摩)銷售產品已是一種趨勢、而購物平台提供者亦不能從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的侵權責任中完全免除,倘若仿冒者將仿冒品在購物平台上銷售,則購物平台提供者在智慧財產權擁有者的要求下,亦有義務將仿冒商品的廣告從其網站中刪除,並且將來也有義務審查是否仿冒者又將仿冒品在網站上銷售。

 

加拿大Vancouver Island University 物理系主任Brian Dick教授應邀以「Topics in Nanoscience」為題蒞會演講,針對奈米科技研究層面加以介紹。

圖說:加拿大Vancouver Island University 物理系主任Brian Dick教授應邀以「Topics in Nanoscience」為題蒞會演講,針對奈米科技研究層面加以介紹。

加拿大Vancouver Island University 物理系主任Brian Dick教授也應邀以「Topics in Nanoscience」為題蒞會演講,他以目前世界奈米科技的新趨勢為題指出,奈米科技可分為研究與技術層面,本次主題則針對研究層面加以介紹。奈米科技其實可以對人類生活帶來很大的改變,我們雖然已具備奈米科技之研究,但是在技術方面卻不是很足夠。其次奈米科技影響很多的層面,例如,健康照顧、能源等。最後,人類如果不能全面理解奈米科技,將會造成一些未來不可預見的風險。

 

 

 

 

 

 

全球科技與法律國際研討會在亞洲大學舉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朱興華談論智慧財產權相關議題。

圖說:全球科技與法律國際研討會在亞洲大學舉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朱興華談論智慧財產權相關議題。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舉辦「哈佛講堂裡的交換故事-2012全球科技與法律國際研討會」。

圖說: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舉辦「哈佛講堂裡的交換故事-2012全球科技與法律國際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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